- 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指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4-11 点击次数:990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指引》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政法〔2022〕71号
印发时间:2022-04-02 浏览次数:91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流程,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经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经信政法〔2021〕197号)等规定,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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