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2-2-9 点击次数:1116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
文号:浙经信企服〔2022〕20号
印发时间:2022-02-07 浏览次数:1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工作的通知》,经市县自评、市级推荐、省级评定、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绩效考评结果。现将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地区予以通报,未获评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地区要对标优秀,查找差距,提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经商省财政厅,对获评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市、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在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档安排资金进行奖励,各地要及时合规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提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方面的绩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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