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前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审核验收合格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1-12-22 点击次数:891
浙江省经信厅关于2019年前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审核验收合格名单的公示
印发时间:0000-00-00 浏览次数:679按照《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减征管理办法》(浙水资〔2021〕6 号)和《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各地市组织专家审核上报、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及部门复核,拟定577家企业通过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请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绿色处 0571-87058204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571-87053338
附件:浙江省2019年前节水型企业复评审核验收合格名单.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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