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2-17 点击次数:1288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2- 16 09: 11 浏览次数: 22次浙科发政〔2021〕5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3件(见附件1),集中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附件:2.
集中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docx附件:3.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9日
抄送:省司法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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