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 《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0-15 点击次数:108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10-15 14:23 浏览次数:163次浙科发监〔2021〕42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规范我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严肃查处评审工作中“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1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印发
- 上一篇:关于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浙江)暨 2022年浙江省技术需求
下一篇:关于 征求《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 返回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