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5-15 点击次数:1424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5459”大产业创新体系,推进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落地见效,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衢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申报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遴选,采取只立项不安排财政补助经费的方式予以支持。优先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不在信用黑名单。
2.项目承担主体。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衢州市科技大脑”(http://d.zjsti.gov.cn/ccpquzhou/)注册登陆〔具体操作: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高校院所等归口部门管理员点击“法人登录”,企业、高校院所等项目申报人点击“个人登录”,然后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首页进入“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2020年衢州市指导性项目”按工业、农业、医卫分类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提示。申报系统于2020年5月18日开放,6月28日17时关闭。
(二)申报管理。各县(市、区)科技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市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及时提交网络电子文档。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立项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盖章后,一式二份寄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工业类项目由高新处受理、农业和医卫类项目由农社处受理、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由合作处受理)。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具体要求
1.医卫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
2.申报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竞争性(有财政补助经费)项目,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还需提交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严守科研诚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将往年已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按规定列入市科技领域信用黑名单。
5.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6月28日17时,逾期不受理。
各业务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新处:翁帅帅 3010507
农社处:姜步风 3020184
合作处:俞 奕 3065567
附件:医卫类项目申报额度分配表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医卫类项目申报额度分配表
单位
申报额度(项)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6
衢州市人民医院
50
衢州市中医院
18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9
衢州市第三医院
6
衢州市疾控中心
5
其 他
15
衢化医院
15
柯城区
6
衢江区
6
龙游县
6
江山市
6
常山县
6
开化县
6
合 计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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