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25年 浙江省首席数据官试点企业名单及优秀案例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9-28 点击次数:170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三批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试点企业申报、第二批试点成效评估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设施便函〔2025〕7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确定“杭州云深科技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为2025年浙江省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试点企业,“迪塔班克(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10个优秀企业案例,“张春光”等10个优秀个人案例,现予公布。
请试点企业根据《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浙数办〔2023〕4号)要求,积极开展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工作,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生产力。请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分享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共同营造重视数据要素、拥抱数字变革的良好生态。请相关市、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1.2025年浙江省首席数据官试点企业名单
2.2025年浙江省首席数据官试点企业优秀企业案例名单
3.2025年浙江省首席数据官试点企业优秀个人案例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23日
-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省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 - 返回行业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