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第三批试点企业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09-16 点击次数:156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行动,落实工信部《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纵深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速构建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新格局,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浙经信设施便函〔2025〕73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在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基础上,经研究审核,确定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名单、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和第一、二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绩效评估优秀名单,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21日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基础设施处,0571-87056456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6763
附件:1. 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公示名单
2. 第三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企业公示名单
3. 第一、二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绩效评估优秀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公示名单.xlsx
附件2 浙江省第三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公示名单.xlsx
附件3 第一、二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绩效评估优秀名单.xlsx- 上一篇:浙江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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