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2-24 点击次数:83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企服〔2021〕201号
印发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485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化企业码平台建设和应用,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企业码”建设和应用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意见》,根据《浙江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办法(试行)》和《企业码建设2021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市、县(市、区)企业码平台(包括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和企业码专区)。
二、考评办法
对各市企业码平台的考评,由省经信厅牵头组织实施;对县(市、区)级企业码平台的考评,由各市经信局具体组织实施,省经信厅审定。考评办法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码平台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1〕99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于12月31日前向市经信局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度企业码平台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2.2021年度企业码平台自评表(附件1);3.相关佐证材料。
(二)请各市经信局报送以下材料:1.2021年度市级企业码平台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2.2021年度市级企业码平台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3.县(市、区)平台考评结果建议汇总表(附件2,优秀比例先按30%推荐,最终根据市平台考核结果确定优秀比例),优秀县(市、 区)平台推荐材料(2021年度平台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请各市于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寄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联系方式: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刘寒晴,联系电话:0571-85155268,浙政钉:18066377299(电子材料接收);省经信厅企业服务处张余宽,联系电话:0571-87059132;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10006)
附件:
2.2021年度县(市、区)企业码平台考评结果建议汇总表.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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